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信息 -> 新罗区民政局
新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民政局索引号:LY01106-2500-2017-00054文号:龙新民[2017]261号公文时间:2017-12-28

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新罗区委、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推进移风易俗,树立龙津新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委综[2017]149号)的文件精神,努力在全区城乡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活动,遏制婚丧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推动美丽乡村、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使城乡社会风气朝着向善向上向好转变,积极引导广大城乡群众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深入推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现就进一步推进婚姻、丧葬移风易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提倡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办理婚事,力求婚礼仪式简朴、氛围温馨。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杜绝举办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的婚事,最大限度缩减宴请对象,倡导宴请一般限定为亲戚,杜绝宴请有利害关系的宾客,倡导宴席做到“光盘”“打包”,自觉抵制婚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猜拳酗酒滋事扰民等不良现象。

(二)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龙政综[2014]4号)等文件精神,提倡“厚养薄葬”,鼓励火化、生态葬、树葬、深埋等安葬方式,大力宣传殡葬救助政策。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控制花圈数量,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

1、限时耗。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缩短操办丧事时间。在居民区,提倡遗体24小时内火化,出殡时间不超过自死亡之日起3天,最迟不超过5天。

2、限仪式。严格限制在居民区内治丧,不得有大讲排场,吹吹打打,鸣放鞭炮、烟花、高噪音的车载礼炮,散发纸钱,占道治丧等不良行为。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动员群众到殡仪馆内举行守灵、遗体告别仪式等治丧活动。积极倡导开展鞠躬哀悼,“香烛礼”不超过100元,提倡不请乐班不哭丧,不以守夜为名组织吃喝、打牌等娱乐;要严格按照《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做好村(居)民在丧葬事务中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前提醒、劝导和监督工作,提倡文明出殡,文明祭祖。

3、限规模。禁止在主要路段、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摆设灵棚、鸣锣奏乐、燃放鞭炮、抛撒纸钱和在夜间、清晨、午休时间放鞭炮、放哀乐,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居民生活秩序、影响环境卫生等行为。告别仪式确实要在治丧户家中举行的,原则上不搞出殡送葬。确实要送葬的,应事先经村(社区)出具意见后报镇(街)政府审批。出殡线路按就近、就短的原则。城区各主干道、国省道沿线和乡(镇)集镇主干道限制燃放鞭炮、烟花和鸣放礼炮。

4、限墓葬。全区范围均为火化区,遗体实行火化,严禁土葬。禁止在“三沿五区”(公路、铁路、河流两侧第一重山及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经济开发区、住宅区附近)内建坟。遗体火化后,骨灰一律寄存在区殡仪馆内或者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内或在公墓区安葬;提倡骨灰壁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多种生态安葬形式,严禁二次土葬。加强村级骨灰寄存堂建设,不能以宗族为界,在本村居民中设置“准入”门槛。要加强骨灰去向管理,杜绝以进村级骨灰寄存堂的名义,实则“二次葬”的现象。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决定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简荣昌,副组长:傅星、张慧、黄笑霞、陈洁如、陈建周、陈建萍,成员: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婚姻、丧葬移风易俗的日常工作,在做好本单位移风易俗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政行业优势,在婚姻登记、殡仪馆等窗口单位做好工作,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引导群众革除宴席铺张浪费、婚嫁“天价”彩礼和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引导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团、协会规章制度中,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微信平台、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文明委《龙岩市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办法》、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推进移风易俗,树立龙津新风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使移风易俗工作真正入脑、入耳、入心。对移风易俗开展好的人和事要加大宣传,树立典型,引导干部群众崇尚勤俭节约、清洁有序的文明风尚。

(三)健全工作机制

(1)各民政办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议,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对于在婚丧活动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及时报请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从严查处。  

(2)各镇(街道)民政办要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建立完善村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居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要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乡贤人士组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及奖惩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居规民约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群众婚丧事宜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要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使村规民约、居规民约“小规章”成为群众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铁规矩”。

(四)强化监督检查。民政部门作为推动移风易俗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重要内容,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移风易俗、文明规定的行为,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严格责任追究,此项工作纳入区对镇(街)、区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要按照“零容忍”原则,认真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坚决做到一视同仁、一以贯之。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创建文明新风;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加强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支持、自觉执行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系统内各股室、各直属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依照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三)坚持重在建设,堵疏结合。要积极主动会同区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


 


 

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28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廖丹
上一篇:没有了
评论
我要提问
姓  名: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