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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环保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新罗区环境保护局索引号:LY01124-2500-2018-00001文号:龙新环〔2018〕5号公文时间:2018-01-03

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省、市两级政府的有关部署(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新罗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ww.nodzsw.com”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联系方式:龙岩市新罗区环境保护局综合股;电话:0597-3100123,传真:0597-2321794。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抓落实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231号)》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和我局环保方面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
  1.加强人员和制度保障。一是领导带头推动。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综合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等具体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结、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违规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和以目标考核为导向的推动机制。
  2.加强责任落实。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本局的职能职责,各股室、大队、站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股汇总上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保证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我局在做好往年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财政资金信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境保护信息、投诉反馈等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按月、按季对环保工作内容,如行政审批、项目验收、行政许可等内容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在局门户网站上对环境质量、环保新闻、环保信息、行政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内容进行更新,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信息的需求。三是将个人或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及时让广大群众知道,这是从企业社会名誉角度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的手段,对环境违法者形成极大的威慑力,有利于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发。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公开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环保信息,方便了公民,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综合股负责环保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坚持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

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完善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三是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征询和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社会宣传工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健全完善监督电话和网上公众留言等栏目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增进与群众的双向沟通交流。

四是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和月度报告工作要求,抓规范、抓督促、抓落实,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等。

五是注重日常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制度,每月及时将政务公开内容制作后张贴于区政府公开栏里,同时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和信息公开数据。

3.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

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讨论,组织开展了网络学习和考试,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特别是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的学习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从2008年4月份开始,我们要求各股、大队、站起草文件时,由综合股把关,凡未涉及保密问题的、应向社会公开的文件,在规定的20天内经保密小组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后及时在新罗区人民政府及区档案局、图书馆主动公开。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1名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并由专人跟踪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2~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278份文件,其中2017年共主动公开11份文件。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延续情况;环境监察执法信息、环境类业务培训信息、环保大中型会议信息;单位2016年决算、2017年收支总预算情况;群众投诉的处理反馈情况;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

(1)新罗区政府门户网站《新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www.nodzsw.com); 
  (2)新罗区档案馆和龙岩图书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及办理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3)本部门内部信息及内部公文;

(4)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等;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2.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环保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3.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同时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加强对政务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业务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4.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环保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务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5.严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见附表。




龙岩市新罗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4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

27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

27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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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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